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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法轮功”是危害社会的邪教

──访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法师
2001-04-15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驻日内瓦记者 李肇东 我有话说

最近,就如何进一步认清“法轮功”的邪教本质,摧毁其歪理邪说,记者采访了正在出席联合国57届人权大会的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法师。

圣辉法师开门见山地说,“法轮功”不是宗教,而是一股反人类、反社会、反科学、反宗教的黑暗势力,是危害社会的邪教。李洪志是个投机、虚伪、有野心的江湖骗子。20世纪90年代初,当特异功能和气功被吹得神乎其神的时候,李洪志以投机手段,到处传授他的伪气功,聚敛钱财,网罗门徒。当伪气功逐渐被人识破,他又欺世盗名,借用佛教术语,把自己装扮成至高无上的“救世主”。他把“法轮功研究会”更名为“法轮大法研究会”,妄称“法轮大法”是“最高佛法”,“给人留下一部上天的梯子”。李洪志把自己的生日改为四月初八,与佛祖释迦牟尼同日,说“其功能比释迦牟尼高几十万倍”。李洪志用“法轮”、“圆满”等佛教术语和“上层次”、“进天国”等谎言蒙骗群众,致使1600多名“法轮功”痴迷者丧生,还有不少练习者精神失常,家庭破裂。“法轮功”图财害命、泯灭人性的邪教本质早已暴露无遗。

提起“法轮功”对佛教的伤害,圣辉法师气愤地说,李洪志炮制的“法轮大法”盗用佛教术语,妖言惑众,骗取钱财,害人性命,危害社会,它严重玷污了佛教,伤害了1亿多佛教徒的宗教感情。圣辉法师向记者讲述了被李洪志剽窃的几个佛教术语。他说,佛教经典将佛陀说法称为“转法轮”,将佛教的发展喻为“法轮常转”,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比喻词汇,后来逐渐演变为“佛法”的代名词,“法轮”图案成为佛教的标志之一,1956年在科伦坡第5届世界佛教徒联谊会上被正式定为佛教教徽。李洪志把“法轮”变成他可以任意给人安装的工具,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,致使一些痴迷者剖腹取“法轮”而死。李洪志所说的“法轮”、“转法轮”与佛教术语毫无共同之处。

圣辉法师还说,佛教中“圆满”就是要为人类社会多做好事,行善积德。而李洪志所说的“圆满”是蛊惑信徒轻生,驱使信徒自杀。这与佛教有天壤之别,佛教是不许杀生的,更不能自杀。

圣辉法师最后说,中国佛教界旗帜鲜明地反对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,坚决拥护政府依法取缔“法轮功”。揭露“法轮功”的邪教本质,摧毁“法轮功”歪理邪说,使其永远不再危害人民和社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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